在防疫期間,常可以看到政府警告民眾不要散布不實謠言,否則要給予處罰的報導。借這個機會,魏律師就來整理,並粗略介紹一些有關散布謠言與不實言論的規定。
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:
依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〉的規定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散播有關其他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的,依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,可科30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
依〈期貨交易法〉的規定:
在期貨交易市場上,如果期貨商的相關從業人員為誇大、偏頗之宣傳或散布不實資訊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科或併科24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如是一般人為了影響期貨交易價格,而傳述或散布不實之資訊的,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金。
依〈證券交易法〉的規定:
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,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的,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。若是因此獲利達1億元以上者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罰金。
依〈公平交易法〉的規定:
為競爭的目的,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的,對於違反的個人或該個人所屬的企業,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科或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在食安方面:
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,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,依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〉的規定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10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
在飛航安全上:
依〈民用航空法〉的規定,如果未指定犯人向公務員、民用航空事業或活動團體之人員誣告犯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,或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科10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
在選舉的時候:
如果是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,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,以文字、圖畫、錄音、錄影、演講或他法,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,依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〉、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〉的規定,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依〈災害防救法〉的規定
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訊息而通報警消、村里長的,科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。如果是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,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10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
依〈陸海空軍刑法〉的規定:
意圖散布於眾,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3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
〈刑法〉通案性的規定則:
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的,或是意圖影響特定民生、農業、工業、生活等必需物品的交易價格,而散布不實資訊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另外,信用合作社法、農業金融法、銀行法中,也有關於散布流言妨害信用罪的規定。
更一般、普遍性的〈社會秩序維護法〉規定:
散佈謠言,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的,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依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〉的規定:
故意散播有關動物傳染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的,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依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〉、〈糧食管理法〉的規定:
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的,或是故意散播影響市場糧食交易價格或主管機關執行糧食產銷、收購公糧計畫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的,皆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(行政罰)。
可以發現,散布謠言或不實訊息的規定遍布各處,幾乎涵蓋各種類型,各種謠言也都有不同的價錢(罰金刑度),而最重的徒刑與罰金刑,都是落是在金融交易與商業市場的領域。俗語說飯可以多吃,話不能亂講。魏律師提醒,在這個人手一機,隨時都可以上網的時代,民眾千萬不要為了一時好玩,就隨意製造、散布不實的謠言。口無遮攔的話,就算不成立犯罪,也可能會因為構成對他人權益的侵害行為,衍生損害賠償的問題,不可輕忽。
文章均僅就文內當時假設與設定之情況與條件做簡要的一般性說明,不代表特定個案的法律意見、確定見解與預測,亦不構成對任何案件結果的保證。個案情況仍請諮詢法律專業人員,並以實務確定裁判為準。另文章引用前,請先經告知本所,並註明詳細出處。